为了探明二层煤剩余厚度,为下一分层工作面开采时提供地质参数,特编制以下探煤厚安全技术措施:
一、准备工作
1、在工作面回风巷、上运巷各安装一台煤电钻(包括一台煤电钻综保),每台煤电钻电缆长度不少于150m。
2、两巷各装备好1.5m长3根套接麻花钻杆,2根使用,一根备用;2.0m长套接麻花钻杆2根,一根使用,一根备用。
二、施工探煤眼安全技术措施
1、工作面自开切眼沿走向方向向前推进50m时打第一次探煤眼,以后间隔50m探一次煤厚。
2、探煤眼打在工作面内,沿工作面倾斜方向每隔50m打一个探煤眼。探煤眼深度4.0m,与工作面底板垂直。探煤眼打在支架过桥和刮板输送机电缆槽之间的位置。
3、施工探煤眼安排在检修班,每次施工前必须将工作面刮板输送机推至煤壁,必须确保支架和刮板输送机之间有一个截深的距离。
4、施工探煤眼时按从工作面两头向中间的顺序进行。距离回风巷最近的探煤眼打在166#支架过桥前,距离上运巷最近的探煤眼打在4#支架的过桥前。
5、施工探煤眼时,将煤电钻电缆顺着支架前后立柱间的空间拉至施工地点,然后将电缆用铅丝吊挂在支架立柱上,吊挂高度不低于1.0m。煤电钻电缆穿过工作面上安全出口时,只准沿着回风巷上帮的人行通道、排头架、过渡架前立柱的前端;煤电钻电缆穿过工作面下安全出口时,只准沿着上运巷下帮的人行通道、下端头排头架及过渡架前立柱的前端;电缆必须吊挂在单体柱及立柱上,吊挂高度不低于1.5m。
6、打眼前必须检查打眼位置的支架及支护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处理,确保作业地点支护可靠。
7、打眼时严禁任何人员操作施工地点的支架。
8、施工探煤眼时,先用一根2.0m长钻杆打眼,打够1.5m深后,将煤电钻来回拉动几次将眼内煤粉排干净,然后将煤电钻停止并将煤电钻从钻杆上取下(钻杆仍留在探煤眼内),再拿一根1.5m钻杆套接在2.0m长钻杆上、装好煤电钻继续打眼,按照这种施工方法施工直至将探煤眼施工至设计深度。
9、施工探煤眼时人员只准站在支架过桥与刮板输送机电缆槽之间的底板上进行作业,严禁人员站在刮板输送机上作业。
10、施工探煤眼时施工负责人必须亲自通知控制台司机将刮板输送机、采煤机开关达到零位并闭锁,控制台司机必须将开工时间记录在册。在施工期间未经施工负责人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开解除闭锁,开启刮板机或采煤机。
11、施工结束后施工负责人必须亲自到控制台汇报施工结束,控制台司机必须将完工时间记录在册。
12、施工负责人必须随身携带便携式瓦斯报警仪。
13、打眼过程中如工作面风流中瓦斯浓度超过1%时必须停止打眼,只有在瓦斯浓度低于1%以下时方可恢复打眼作业。
14、探煤厚工作每天进行一次,由检修班指定专人负责,所探数据必须于当天上交队里,经整理后报生产技术部和有关矿领导。
三、打眼安全技术措施
1、打眼:
⑴电钻打眼工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并熟知本措施相关内容,方可操作。
⑵打眼工每次打眼前必须检查煤电钻的使用情况,煤电钻必须设有检漏、短路、过负荷及远距离启动和停止电钻的综合保护设施,并正常使用。电缆无“鸡爪子”、“羊尾巴”,“无明接头”和破皮。
⑶检修电钻必须在指定修理室进行。严禁在工作面随意拆卸和检修电钻。
⑷打眼作业地点上、下各5m范围内不得有其它作业人员停留。
⑸禁止站在工作面刮板输送机上打眼。打眼过程中,必须做到“三紧两不要”即:袖口、领口、衣角紧,不要戴手套,不要把围在脖子上的毛巾露在衣服外边。
⑹打眼工作工序为:
准备(领取工具→携带工具→敷设电缆)→检查→处理→打眼操作→(试转→开眼→钻进→排煤粉)→工作结束。
⑺电钻、钻杆、电缆携带应遵守以下规定:
①将电缆绕成圆圈,其一端固定在钻杆上并系结好,要手提电钻手把和电缆,不准安上钻杆挑着电钻行走,不准用电缆拖拉电钻,严禁带电拖拉电钻或强拉硬拽。
②搬运、移动电钻时,必须卸下钻杆;严禁用刮板输送机运送电钻、钻杆、电缆。
⑻打眼前检查和处理应遵守以下规定:
①对工作地点的顶板、煤帮、支护等进行全面检查,如有缺梁少柱或支护不合格的支架,必须先补齐或改正。打眼前,必须敲帮问顶,遇施工地点顶板有活矸等应用手镐或长撬棍处理掉。
②用铅丝把钻头固定在钻杆上,钎杆套在电钻卡套内,要紧密结合,启动电钻检查旋转方向是否正确。
③必须扎紧袖口、裤管,扣好衣扣,围巾必须系在上衣内,严禁围巾和衣服的线头等外露,严禁戴手套作业。
⑼打眼操作及其注意事项:
①打眼工作由两人操作,用钻头点开眼位。
②定好位后,使钻头顶紧定位点,间断地送电二、三次,使钻头钻进煤体。然后措施的规定,调整打眼的方向和角度。推进时要均匀使劲,不可用力过猛,要顺势推进,每隔一段时间要来回拉动钻杆,排除煤粉。
③打够眼深后,必须将钻杆来回拉动几次,把眼内煤粉排净。
④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立即停止打眼,经查明原因处理好后方可继续打眼。
Ⅰ、钻头或钻杆被卡住; Ⅱ、钻声音突然不正常; Ⅲ、钻杆严重震动; Ⅳ、钻外壳超温(60℃或烫手)或有烧焦味; Ⅴ、钻外壳带电。
⑽完成本班工作任务后,应先拔下钻杆,卸下固定钻头销子、收好钻头,然后切断电源,拔下防爆插销。严禁带电拔插销。
⑾将电钻、钻杆、电缆分别运出工作面,必须放到超前支护以外顶板完好,支架完整,无淋水安全地点。电缆要盘成“8”字形,堆放整齐。严禁乱扔乱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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